來信內容:因工作單位變動到江西,請問在安慶繳納的公積金能提出嗎?原單位合同已解除,公積金已封存快半年了。
解答來源::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解答內容::尊敬的來信人:您好!
若您在江西已建立個人公積金賬戶,可由本人攜帶身份證原件、個人在安慶公積金中心開立的住房公積金賬號(可向原工作單位電話查詢)到您所在城市的公積金中心前臺,申請將您在安慶繳交的住房公積金轉入當地個人公積金賬戶。轉移資金包含您原繳存公積金賬戶的本金余額及利息。
由于您的賬戶繳存情況不詳,具體請咨詢0556-12329或0551-12329公積金熱線。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