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買賣方式,乙方將其一半的房產權轉給甲方,所有稅費由甲方承擔,房屋總面積100㎡,還未辦共有房產證,雙方都不是滿五唯一
請問:
1、房屋轉讓時甲方一共要負擔哪些稅費?比率多少?
2、辦理轉讓需要哪些手續和證件?
3、咨詢電話多少
網友您好:
1.住房已滿兩年(從上次取得房屋繳納契稅的時間算起),買賣過戶,需要繳納屬于轉讓方的1%個人所得稅和屬于承受方的契稅。90平米及以上家庭第2套住房契稅稅率為2%,第3套及以上住房契稅稅率為3%,計稅依據為房屋交易價格,若交易價格偏低且無正當理由,則以稅務機關核定價格為計稅依據。
住房不滿兩年,除上述稅費外,還需繳納屬于轉讓方的增值稅及附加,稅率約為5.3%。
2.辦理轉讓需要的證件為買賣雙方的夫妻二人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房屋產權證及轉讓協議,在抵押狀態的房屋需要先解押。
轉讓雙方本人帶相關證件前往建設大廈不動產大廳一樓綜合服務臺進行辦理,從繳稅到過戶,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務。
3.如需進一步咨詢,可撥打12366納稅服務熱線,或咨詢我局駐不動產中心辦稅服務廳:0564-3950277、3950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