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媳婦在常州金壇正常參保,即將于2018年2月份生孩子,1、想要正常領取生育津貼需要提供哪些材料;2、異地生育(在江蘇淮安)領取生育津貼,是否需要提供什么其他特殊材料?
3、異地生育(在江蘇淮安)生產費用的報銷是從金壇報銷?還是說可以在淮安醫保直接就能結算掉了?
解答內容::您好:感謝您通過常州市12333綜合咨詢服務網發來郵件,現就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根據您反映的情況,根據《江蘇省人民政府令第94號》 第十四條第二款:職工或者職工未就業配偶分娩、流產、引產或者實施計劃生育手術時,用人單位為其連續繳費不足10個月的,職工生育醫療費用或者職工未就業配偶生育的醫療費用待遇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職工的生育津貼和一次性營養補助,在用人單位連續繳費滿10個月后,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您妻子符合上述條件,生產結束后可以要求女方單位至金壇社保中心報銷。異地生育生育費用需要回金壇社保中心報銷,在淮安不能直接刷卡結算。具體攜帶材料如下:
1.填寫《常州市金壇區職工生育報銷待遇審核表》一式兩份(單位加蓋公章);
2.生育服務聯系單(原件、復印件);
3.出生證(原件、復印件);
4.醫院原始發票、費用清單、出院小結;
5.結婚證(原件、復印件)。
需要注意:金壇參保在異地生育,需要在異地的公立醫療機構生產。
如您還有其它問題,歡迎您在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正常工作時間內撥打常州勞動保障咨詢電話12333進行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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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單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