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慶居民辦理戶口市外遷入,情況較為多樣。若是工作調動遷入,需提供申請人《居民戶口簿》、工作調動的相關文件或批復、單位接收證明(遷入單位集體戶的提供)、合法穩定住所相關證明(遷入家庭戶的提供),以及與隨遷人員的直系親屬關系證明(若有隨遷人員)。若是錄(聘)用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遷入,要提供申請人《居民戶口簿》、縣(市)以上主管部門出具的錄(聘)用證明、單位接收證明(遷入單位集體戶的提供)、合法穩定住所相關證明(遷入家庭戶的提供),以及與隨遷人員的直系親屬關系證明(若有隨遷人員)。若是務工、經商遷入,需提供申請人《居民戶口簿》、合法穩定住所相關證明(遷入家庭戶的提供)、單位接收證明(遷入單位集體戶的提供)、工商營業執照或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相關證明或納稅證明,以及與隨遷人員的直系親屬關系證明(若有隨遷人員)。申請人向擬遷入地公安機關戶政窗口提交材料,經審核、審批通過后,辦理戶口市外遷入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