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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考上事業(yè)單位的五河籍在編人員如何申請公租房,在蚌埠無房產?
市住建局回復
網友您好!針對您提出的問題現(xiàn)回復如下:根據(jù)《蚌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完善公共租賃住房運營管理工作的通知》(蚌政辦秘〔2015〕115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城鎮(zhèn)住房保障家庭租賃補貼發(fā)放工作的通知》(建政秘〔2019〕180號)文件規(guī)定,申請人為新就業(yè)大中專院校畢業(yè)生,應在本市市區(qū)無私有產權住房,未承租公租房,且從申請之日起前5年內未有轉讓、出售住房交易記錄且符合下列條件:
1.新就業(yè)大中專院校畢業(yè)生不受戶口所在地限制,申請人具有國家承認的全日制大中專(含)以上學歷,自申請當月起畢業(yè)未滿5年;
2.申請人在市區(qū)用人單位工作,并正常繳存社會保險金或住房公積金;
3.申請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市區(qū)無私有住房;
凡申請之前已購買商品房、二手房合同,尚未辦理產權證的房屋均視同為有私房,只要面積超出標準,按不符合申請條件處理。
申請人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證明:申請人出具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和居住證。
2.婚姻狀況證明:已婚人員需提供結婚證明,未婚的提供單身證明。
3.工作、收入和社會保險費或住房公積金繳費證明:
(1)簽訂勞動合同的申請人提供勞動合同,單位出具收入證明和住房公積金繳費證明,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出具社會保險繳費證明;
(2)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在崗工作人員由所在工作單位出具證明。
4.住房情況證明:由戶籍所在地村委會、社區(qū)、街道、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房屋產權管理單位分別出具,住房困難家庭需出具房屋租賃憑證或房屋權屬證書。
以上規(guī)定材料需提供原件,由受理人負責核對。